三、福利待遇
(一)广西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在服务期间,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6000元,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500元。服务单位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,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。
(二)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广西“三支一扶”人员,发放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每人3000元。
(三)广西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在服务期间,参加社会保险,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市级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统一缴纳。自治区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为在岗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(柳州市本级单列招募在岗人员的商业意外保险由柳州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购买)。
(四)“三支一扶”人员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、休息(假)权。
(五)上述福利待遇如有调整,按新标准执行。
四、政策保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