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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广西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招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07-12    作者:周莹     来源: 旅游与交通管理学院     点击:

二、招募程序

(一)查询岗位

报考人员进入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查看招募公告,了解招募岗位、资格条件等信息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。


(二)网上报名(7月14日9:00—7月19日18:00)

报考人员于7月14日9:00—7月19日18:00通过报名系统

(http://szyfbm.gxrc.com/User/default.aspx)进行网上报名,不设现场报名,不收任何报名费用。

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工作,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。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。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、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,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的,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。


(三)查询资格审核结果(7月14日9:00—7月20日18:00)

报考人员于7月14日9:00—7月20日18:00期间,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。通过资格审核的,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。未通过资格审核的,在报名时限内,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。


(四)笔试确认(7月14日9:00—7月20日24:00)

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,务必于7月14日9:00-7月20日24:00,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,逾期未进行笔试确认操作,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。


(五)笔试(7月29日9:30-11:30)

1.打印准考证:考生于7月26日12: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。

2.笔试时间:2023年7月29日9:30-11:30。

3.考试地点:详见准考证。

4.笔试内容:笔试科目为《综合知识》一科,满分100分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

5.笔试成绩查询:考生于8月8日12: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。

6.相关要求:

(1)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(身份证号码与报名系统信息一致)。

(2)笔试不收取费用,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
(六)面试(8月19日上午8:30开始)

1.查询并确认面试(8月10日12:00—8月11日18:00):各市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1:3的比例,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认面试入围人员,并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布。考生于8月10日12:00—8月11日18:00期间,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入围情况。面试入围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,逾期未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或者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考生,视为放弃面试资格,按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。

2.面试资格审核: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,按照各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公布的面试资格审核的形式和要求,参加面试资格审核,考生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

3.面试时间:2023年8月19日上午8:30开始。

4.面试地点:以各市通知为准。

5.面试形式: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,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、判断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面试满分100分,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,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。

6.面试成绩查询:面试结束后,当天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。


(七)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

各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:1比例,根据考生总成绩(笔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40%,面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60%)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。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,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;面试成绩仍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;若笔试、面试成绩均相同,则以面试试题中第一题的分数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;若通过以上手段还无法进行排序,则组织总成绩同分的考生再进行一次面试。


(八)公示拟录用名单

各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在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网站等媒体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,公示期不少于5天。各市根据公示结果,确定2023年“三支一扶”计划招募人员名单。


(九)组织体检

由各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体检,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[对静止型、轻型地中海贫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考生(轻度贫血,血红蛋白大于90g/L),体检可予以合格结论]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。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,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,复检只能进行1次,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,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。


(十)签订服务协议及派遣上岗

各市、县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岗位,组织服务单位或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与新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。已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“三支一扶”人员在报到上岗后,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,三个月内不得离岗,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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