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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心献血|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

发布日期:2023年04月24日 18:02    作者:宣传部     来源:旅游与交通管理学院     点击:

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、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,是我国血液事业的总方向,其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。血液可以再生,生命不能重来!让我们勇敢承担起社会责任,本着关心社会、关心他人的精神加入到光荣的无偿献血队伍中来,捐一份热血,献一片爱心。

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,更好体现我校乐于助人、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,广西血液中心将于4月25日、26日、27日(共三天)到校进行无偿献血采血工作,希望我院师生踊跃前往报名参加。

报名须知

1.报名对象:

(1)全体师生。

(2)年龄:18-55周岁(可申请延续献血年限)。

(3)体重:男≥50千克,女≥45千克。

2.献血时间、地点:

(1)时间:广西血液中心流动采血车于2023年4月25、26、27日( 11:00-19:00 )连续三天到我校开展无偿献血活动。

(2)地点:东区鲲鹏广场旁边、西区食堂门口。

注意事项

1.献血前一周内最好不要饮酒,以免引起转氨酶增高。

2.献血前晚上早点睡觉,保证充足睡眠。

3.献血前一天晚餐和献血当天早餐不宜喝酒、吃药、吃油条、鱼、肉等高脂肪高蛋白食物,以防产生脂肪血,饮食清淡。

4.严禁空腹献血,早餐应吃些清淡食物如馒头、粥、米饭、咸菜等;不可吃含油脂的食品如牛奶、豆浆、酸奶、鸡蛋、油条等。

5.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,两次献全血的间隔时间必须在六个月以上。

6.男生体重不足50公斤、女生体重不足45公斤,近视大于600度,近期生病或服药,及女生处于经期前后三天和怀孕、哺乳期间,请不要参加献血。

7.献血后请注意休息,多喝开水,保持心情愉悦,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。

8.第一次献血的同学,需要现场验血型后再献血,有献血证的同学请记得带证件去登记!

9.献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。

10.献血后:广西血液中心将提供面包牛奶。(参与献血活动学生按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加分)

若有下列情形,暂不能献血

1.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。

2.女士月经前后三天,妊娠期、流产后不满6个月、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应暂缓献血。

3.感冒、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,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,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。

4.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,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,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,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。

5.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,阑尾切除、疝修补术、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。

6.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,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。

亲爱的同学们,青春是最美好的时光,蕴藏着无限的生机和活力。生命呼唤血液,爱心需要奉献。我们倡议更多的同学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队伍中来,就让我们一起用爱心铸就生命的绿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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